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决定拨付4万元为贫困学生发放一次性防寒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07年困难生档案中在档的学生,特困生优先考虑。每人2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自立自强。
6、2007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三、资助标准和名额分配
本次防寒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200元。各院系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 |
名额(人) |
金额(元) |
设计艺术学院 |
63 |
12600 |
材料学院 |
32 |
6400 |
工商学院 |
29 |
5800 |
机电学院 |
25 |
5000 |
信息学院 |
11 |
2200 |
外语系 |
17 |
3400 |
社科系 |
11 |
2200 |
热工系 |
7 |
1400 |
体育系 |
5 |
1000 |
合计 |
200 |
40000 |
四、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务必于2008年1月4日之前将名单报学工处助学科,电子表格请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包括学号、姓名、性别、班级等信息。报送邮箱:zxk8499101@126.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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