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2008年寒假从元月26日开始至2月24日止,学生2月25日正式上课。机关行政人员推迟三天放假,提前三天上班,具体时间为元月26、27、28日三天、2月22、23、24日三天照常上班 (上、下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请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放假前必须将学院布置的工作完成好;
2、寒假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寒假值班安排(将名单报院办、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院 办
2008.1.21
上一篇:【科研处】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
下一篇:【后勤办】我校新老校区限制用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