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更好的执行2007-2008年校内津贴实施方案,自本月起开始进行2007-2008学年各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课时工作量量化积分及综合业绩量化积分的统计汇总、审核工作,望各相关部门按时间安排表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好《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学科研岗绩效量化积分个人统计表(一)》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学科研岗绩效量化积分个人统计表(二)》并做好审核、统计工作,具体安排表见附件。
人事处
2008-3-3
2008年校内津贴发放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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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20前 |
1、各院系计算出本学年第一学期末教师监考阅卷费用;
2、各院计算出本学年第二学期各老师标准学时数报教务处审核。 |
各院系
教务处 |
08.3.30前 |
1、各教学单位上报每个教研室(实验室)、行政直属教研室减免学时人员名单,及每人相应的减免学时数(报人事处);
2、各院系将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名单送人事处审核、存档;
3、教务处核定全院老师标准学时数,人事处存档;
4、各院系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填写好本人在07.01.01~07.12.31《综合工作绩效量化积分统计表》交所在院系审核统计。 |
教务处
人事处
各教师
各院系 |
08.4.20前 |
各院系对本部门教师的综合工作绩效量化积分进行统计和审核,并将结果汇总分别交科研处(科研方面业绩)、教务处(教研方面业绩)进一步审定。 |
各院系
教务处
科研处 |
08.5.15前 |
教务处、科研处将审核结果归口至人事处统计汇总。 |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
08.5.30前 |
1、人事处将统计审核结果反馈至各院系校核;
2、人事处计算出教师的绩效津贴。 |
人事处
各院系 |
08.07月前 |
报院党委审批拟定岗位,10月份执行新的岗位津贴 |
人事处
各院系 |
注:1、教学标准学时计算与审核程序:①各院系上报教学报批书至教务处审批→②各院系以批复的报批书为准按新方案计算本部门各位老师的标准学时数→③各院系标准学时汇总统计归口至教务处审核→④人事处以经教务处审核的标准学时计算津贴。
2、综合工作量化积分统计与审核程序:①各位教师填写《综合工作量化积分统计表》→②各院系对本部门的教师业绩情况进行审核统计→③科研方面的业绩报科研处核定(教研方面的业绩报教务处核定)→④经科研处、教务处核定的量化积分归口人事处统计。
3、岗位评聘程序:①人事处将经审核的各教师业绩结果及拟定岗位级别反馈到各院系校核→②校核后报人事处进一步审核汇总报院党委会审批→③正式聘任。
4、各部门联系责任人: 人事处——杨文龙
教务处——王戈毅
科研处——吴丽清
各院系——各院系教学秘书
人事处
2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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