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赣人字[2008]98号“关于开展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现转发如下:
一、 关于项目申报要求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就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 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 关于项目申报类别
根据人事部文件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和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
三、 关于项目申报时间及方法
各单位和部门自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进行有关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08年5月25日(院内在5月18日)前报送江西省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报材料包括:
1、 主管部门同意函;
2、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表》一式四份(注:表内“同行专家意见”栏须三位正高同行专家签署意见),表格可复印,也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3、 申报数据库软盘(2.0以上版本)一张。
特此通知
学院人事处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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