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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转发《关于征集江西省发明协会会员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8-05-20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江西省发明协会是由江西省科技厅主管,挂靠省知识产权局的省级社会团体,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引导、扶持会员从事发明创造活动,促进发明成果转化、实施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发明创造的研究探索与经验交流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发明宣传、展览、竞赛活动;向党和政府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和发明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有关发明创造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活动,发展与有关国际国内组织的友好联系。发明协会成立以来,在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的领导和中国发明协会的指导下,在各级科技部门和广大发明创造者的支持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促进发明创造和发明成果转化活动,为推动全省群众性发明创造、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国家有关民间组织管理的规定和《江西省发明协会章程》的要求,江西省发明协会决定进行协会换届工作,对江西省发明协会的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确认,并发展一批新会员。为了做好协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我省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个人踊跃申请参会。

一、申请条件

1、拥护本协会章程,;

2、热心发明创造事业,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从事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活动3年以上,并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在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专利、技术成果、科技奖励等创造性成就的个人;

4、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的组织;

5、在国家发明展览会上获得奖励的组织与个人。

二、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加入江西省发明协会的组织与个人需填报申请表(见附件1),经协会组织机构审核批准后,即成为本协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书。

三、会员有以下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3、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会员的专利技术或产品,享有协会推荐列入省级重点扶持的专利专项资助项目以及专利技术实施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服务;会员在科技立项、无形资产评估、专利战略研究、专利申请及专利保护等方面享有协会提供的咨询服务;

4、免费在本协会会刊、网站上发表文章;享有协会会刊、网站等优惠为团体会员提供宣传服务及展示会员才能的平台;享有国家专利技术(江西)展示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费用优惠;单位会员享有《江西知识产权简讯》等内部刊物的免费赠送;

5、高等院校、省属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等单位会员可优先推荐为理事单位;

6、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费的收取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费。

普通会员:600/年;常务理事与副会长:2000/;个人会员:50/年。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支行

开户单位:江西省发明协会

    号:1502206509022105242

六、联系方式

人:  马林英   章云清  

联系电话:0791-62705656350231;传真:0791-6270551

联系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办公楼,邮编:330046

附件1、江西省发明协会会员申请表                                科研处

 20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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