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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组织部】公 示
时间:2008-07-04  点击:[]  作者:  来源:

按照《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二轮科级干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任职条件和工作程序,经组织考察,行政机关(二)党总支研究,并报院党委200874日会议备案,决定拟提拔刘淑荣同志为正科级干部。现公示如下:

 

姓 名

拟任(聘)免岗位

组织考察

(副科级转正)

刘淑荣

拟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处)外事管理(国际合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拟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处)外事管理(国际合作)科副科长。

按照文件规定,自200874日至2008711日,凡对刘淑荣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或有严重问题不宜提拔任用反映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院纪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院党委组织部、院纪委   联系电话:84997328489252

联系信箱:党委组织部34#(院收发室)、tcxyzzb@163.com(组织部电子邮箱)

特此公示

 

 

 

 

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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