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赣人字【2008】155号《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文件精神,具体文件和表格到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查阅。请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本科毕业满一年或硕士毕业满三个月者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职称、博士毕业满三个月或硕士毕业满三年者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等)到人事处网页下载表填写,并于2008年10月底前将材料和表格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院人事处
200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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