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全校学生: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禁止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水器、电烙铁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和插座,禁止点蜡烛,不准存放易燃易爆违禁品等;
二、各院系近期要组织人员对本院系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学工处备案,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三、全校学生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离开宿舍要切断电源,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大检查,一经发现有违章用电行为的,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学生工作处
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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