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代会建设,促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根据上级工会及学校要求,现就各院系召开二级教代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院系都应根据《工会法》、《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及《景德镇陶瓷学院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照我校“双代会”各项程序,认真做好召开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工作;
2、各院系每年二级教代会原则上在校每年“双代会”召开前召开,一般于2月底3月初召开完毕;
3、各院系在召开二级教代会前,应向校工会提交关于召开二级教代会的请示报告及会议程序及主要内容,经校工会审定批复后召开;
4、各分工会应做好会议材料的建档、存档工作,会议结束后大会材料以及会场照片等资料须完整一套交工会存档;
5、各院系党政工领导要高度重视二级教代会各项工作,讲究质量、注重实效,切实保障本院系教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权利。
校 工 会
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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