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学生:
2009年教师资格证报考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一、报考对象: 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我校申报学生均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层次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非应届毕业生不具备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学历条件者,不能参加当年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我校已毕业学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机关报考。
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报名时间:2月18日——2月27日,报考费用每科60元,合计120元,报名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1张。
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时间:4月12日8:30-10:30教育学;4月12日下午14:30—16:30教育心理学。
三、资格认定申请时间及程序
1、申报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2、资格审查: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需达二级甲等以上)及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4月30日后网上打印)。
3、领取资料:资格审查通过以后,领取资料袋。(含:档案袋一份,申请表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能力测试表一份,体检表一份。)
4、提交材料:请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表格,贴好照片(其中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各院系党总支填写盖章,毕业时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学生不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同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及“双学”合格证和2张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照及电子照片。(尺寸应在20K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只能为JPG,表上所贴与所交照片必须同底)
5、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见医院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见申报资格认定时通知。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请申报者自备所申报学科的第一册课本,按测试评委的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每人有40分钟准备。
时间地点:见体检时发放的时间安排。
四、课程培训有关事宜
我中心开设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班,将为同学们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辅导和培训。任课老师均为我校经验丰富的专职老师,开班时间3月初。培训费用300元(含教材费)
报名地点:湘湖校区行政楼104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99101。
新厂校区综合楼3楼科院学工部办公室;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8481335。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职业技能教育中心
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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