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建校五十周年庆典活动已圆满结束。在校庆期间,为切实做好校庆各项工作,各工作组、教学院系、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校庆整体工作部署,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广泛参与,保证了建校五十周年庆典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激励先进,振奋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和表彰校庆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2008年中国·景德镇高技术陶瓷国际论坛、2008“共同的旅程—中美陶瓷艺术教育”国际研讨会和景德镇陶瓷学院建校50周年庆典等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范围
1、2008年中国·景德镇高技术陶瓷国际论坛活动共评选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5人;
2、2008“共同的旅程—中美陶瓷艺术教育”国际研讨会共评选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5人;
3、景德镇陶瓷学院建校50周年庆典活动共评选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25人。
三、评选条件
1、2008年中国·景德镇高技术陶瓷国际论坛活动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科研校产处负责推荐,主要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荐标准;
2、2008“共同的旅程—中美陶瓷艺术教育”国际研讨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推荐,主要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荐标准;
3、景德镇陶瓷学院建校50周年庆典活动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校庆办负责推荐。“先进集体”主要评选以校庆活动有特色,学术活动质量高,各项活动开展积极为推荐标准;“先进个人”主要以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推荐标准,其中校庆办5人,各部门、教学院系20人。
四、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相关部门民主推荐,统一将名单报院长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7日。院长办公室收集整理后,呈交50周年校庆筹备委员会评议通过,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五、奖励方式
本次奖励主要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学校将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中,先进集体每个奖励1000元,先进个人每人奖励300元。
景德镇陶瓷学院
二00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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