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2007-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技成果,包括鉴定、验收、结题的科技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
二、奖项设立及奖励标准
1、奖项设立:本次评奖共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80项。
2、奖励标准: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三、材料要求
1、由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书”)一式三份,支撑材料复印件与“推荐书”一起左侧装订成册(统一用A4格式),所有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还。
2、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所有支撑材料必须可信、真实,请申请人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其它事项
1、奖励范围、奖励对象等按“奖励办法”执行。
2、材料报送时间:请于2009年4月24日前报送到科研处。
附件: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推荐书
科研处
2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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