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轮处级干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院党委2009年7月11日研究,拟任(聘):
姓 名 |
拟任(聘)岗位 |
于保春 |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
杨志民 |
党委统战部部长 |
王海波 |
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
蒋方乐 |
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
宁 钢 |
设计艺术学院院长 |
(备注:1、以上五位同志的试用期均为一年;2、以上排名以所在岗位为序。)
按照文件规定,自2009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17日,凡对以上五位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或有严重问题不宜提拔任用反映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院纪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院党委组织部、院纪委 联系电话:8499732、8489252
联系信箱:党委组织部tcxyzzb@163.com
特此公示
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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