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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景德镇陶瓷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时间:2009-09-02  点击:[]  作者:  来源: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本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 防控职责与分工

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省、市人民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校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与应对工作,成立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周健儿

副组长:饶俊南  左和平

  :  王长贵  张 纯   吴本荣  黄 弘  蒋鉴华  曾德生  张仁龙  吴先益  胡瑞华  欧阳小胜 徐 勇  孙传文  曾芝芳  冯景华  胡世明  高树太  艾玉庭  刘常春  张志成  周 毅  徐远平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王长贵兼任办公室主任。

   由院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学工部、留学生处等部门、单位组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共同督导和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学校防控工作预案;负责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校医务所(电话:8499715,短号:6876,邮箱:tcxyyws@163.com)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及时收集和报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后勤管理处
  协助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协调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校卫生所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和暴发疫情处理落实工作,协助学校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校卫生所
  在后勤处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制定卫生所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严密监测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医护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具体措施;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配合学校和当地卫生行政、业务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和做好相关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如指导和落实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对学校教学安排及其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教务处、留学生处、各学院),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危机心理干预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等),督导、检查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的落实情况(监察室、后勤处) 

 三、防控措施

  ()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1.制订应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

  2.组织校卫生所工作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配合做好甲型H1N1流感知识宣传活动。

  3. 宣传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板报及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普及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有关科学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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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5. 师生员工要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居室和公共卫生。  

5. 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 学工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要实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发现流感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学校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并立刻报送校卫生所或医院。

7、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内临时工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后勤服务集团和学工处宿管科要定期组织全校性卫生清扫活动,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保持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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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各二级单位要严密关注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情况,特别要加强对近期出国、出境返校人员的监控排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对在校留学生的预防知识宣传,对来校交流、访问的外宾进行登记备案,及时掌握其身体健康变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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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动态,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收集信息,准确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和通报。

  ()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强化上述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卫生防控措施

  1. 病例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接受隔离治疗。

2. 校卫生所要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学校附属幼儿园幼儿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居家医学观察为主,大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集中医学观察为主。
  卫生所要建立与居家医学观察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并将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报告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厅。并负责每日对集中医学观察者实行随访、报告。
  3. 卫生所要指导、协助学校学工部门加强晨午检工作,加强学校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 卫生所指导和组织后勤部门对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幼儿园、食堂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5. 卫生所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校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

学校防控措施

  1.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学校附属幼儿园实施全校(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校医院要派人加强放假儿童的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厅每日报告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2. 保卫处要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 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学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4. 按照国家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出现第一类情况时,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的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卫生防控措施

  1. 校卫生所指导、协助学工部门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制度。
2. 校卫生所指导学校加强校内环境消毒。

  3. 校卫生所指导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 按上级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学校防控措施

  1.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2.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或教育厅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

  (2)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3)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向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厅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5)学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校内、校外管理,避免其相互接触和聚集。
(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7)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8)复课后,学校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厅

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4. 按照国家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校卫生所应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第二类情况时,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学校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
  重点加强相关学校防控措施的实施。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措施。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由后勤集团做好被隔离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其经费开支由学校统筹安排。
    学校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厅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出现第三类情况时,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或教育厅批准同意,学校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后勤集团要重点做好被停课隔离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其经费开支由学校统筹安排。
  学校宣传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学校稳定。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 江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在学校的配合下,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 江西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3. 江西省卫生厅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江西省教育厅,共同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4. 江西省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5. 学校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争取相关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6.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7.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由江西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会商江西省教育厅,报请江西省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五、学校各二级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参照本工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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