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组织部】公示
时间:2009-08-04  点击:[]  作者:  来源: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轮处级干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知识考试、竞岗演说和组织考察等六个环节,并报校党委200984日会议研究,决定拟任(聘)以下人员为处级领导干部:

姓 名

拟任(聘)岗位

 

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团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研究生处副处长

 

科研校产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科研校产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罗凌虹

科研校产处副处长

 

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

占松青

保卫处副处长(武装部副部长、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艳香

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与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主任(试用期一年)

喻佑华

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月明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汪永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汪和平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陈云霞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邹晓松

陶瓷美术学院副院长

陈丽萍

陶瓷美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南星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永红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

胡跃辉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工商学院副院长

 

工商学院副院长

周永正

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世伟

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黄胜辉

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

 

科技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传玉

科技艺术学院副院长

(备注:以上排名以竞争岗位、拟聘人员姓氏笔画为序。)

按照文件规定,自200984日至200989日,凡对以30位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有拉票贿选行为或有严重问题不宜提拔任用反映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校党委组织部、校纪委 联系电话: 1387985607413979811544

联系信箱:党委组织部tcxyzzb@163.com

特此公示

 

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984

上一篇:【研究生处】公示
下一篇:【科研处】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