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接景德镇市教育工会通知,申请任教满30年教龄教师荣誉证书的申报工作已开始,并于5月中旬结束。
以档案为准,凡至2010年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累计(中间从事了其他工作的不累计)满三十年的教师均可申报。请各分工会做好调查统计、组织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每人须填写《景德镇市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师登记表》,并由分工会审核、加盖公章后于5月15日前交院工会,院工会将会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调查确认后,于5月17日统一向市教育工会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附:《景德镇市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师登记表》
院 工 会
20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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