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有关教职工:
本学年临近结束,现将教职工续签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合同快到期并有意继续在我院工作的教职工,于7月15日前按《岗位申报书》所列程序申请并续签合同(续签时请带上以前的合同)。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续签合同的,可于下学期开学前续签。放暑假后,教学科研人员将不得辞职。
2、教职工在前一个合同期内表现突出(如学年考核为优秀的、被我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教师教学质量两次被评为优秀的、获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教学科研量化积分两次达到上一职级标准的、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的),优先续签合同,其合同期较短的可适当延长(如原来合同期为两年的可延长为三至五年)。
反之,在前一个合同期内表现和业绩较差(如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长期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工作不积极的,工作质量较差的、教学科研积分两次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或师生普遍反映较差的),其合同期适当缩短(如原来合同期为五年的缩短为一至两年)或不再续签合同。
3、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学历教师,任教期限不超过2012年7月31日。
4、今后,合同到期不打算续签的人员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须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即春季开学后一个月内)提交辞职报告,管理人员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否则,学校将视同为打算续签合同并纳入下学年工作计划内,过期不得辞职。
5、请各部门(院系)通知有关教职工,并从严把关,确保正常工作秩序。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0年5月20日
景德镇陶瓷学院岗位申报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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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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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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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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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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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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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聘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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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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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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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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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部门主要领导意见:
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人事处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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