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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收费领导小组】关于2010-2011年学杂费缴纳的通知
时间:2010-07-07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学院,全体070809级同学:

为方便各位同学缴纳2010-2011年学杂费,现就相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12010-2011学年学杂费缴纳将采取委托银行代收、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

2、由于学校将在2010-2011学年开始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未缴费的同学不能进行学籍电子注册。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开学后两周内将学杂费缴清,否则,将影响学生本人的注册、选课及考试等正常学习。

请同学们在2010825日前将学杂费存入在学校登记个人银行账号,我们将从828开始委托银行代收,缴费收据将在开学后发放到各院系,请各位同学到学院领取;

学费存入方式:当地有建行或农行网点的,可直接携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存入。当地没有建行或农行网点的,可以在任一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电子汇兑业务。请按以下提示认真填写:

1)农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浮梁南安分理处。

      号:农业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人:学生本人姓名。

2)建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蓝天支行。

      号:建设银行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人:学生本人姓名。

3、从2010829开始至201091294-5日为新生现场收费准备,不收取老生学费),新老校区各设置一个收费点,新校区设在计财处办公室(行政楼203),老校区设在老区财务办公室(医务所楼上)(96-7日在新生收费点),届时受理现金和POS机刷卡方式进行缴费;

4、如果有同学个人存折(卡)已挂失或已更换,请到建设银行新厂蓝天支行或农业银行湘湖南安分理处办理新的缴费存折或卡,并在暑假放假前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结算中心(行政楼203)登记,以方便及时顺利缴纳学杂费。

52010-2011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附件)

学生收费领导小组

201075

 

2010年在校老生各专业收费标准

培养层次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

住宿费

教材费

本部本专科

1

绘画

9200

根据宿教科提供住宿情况收取:
800-1000
/学年;

400
/学年(预收)

2

雕塑

3

美术学

4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与工程)

5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6

艺术设计(陶艺)

7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8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9

动画(数码媒体艺术)

10

工业设计

11

陶瓷美术设计

12

产品造型设计

1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020

14

环境工程

15

材料化学

16

材料物理

17

应用物理学(光伏材料)

18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19

热能与动力工程

2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1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22

自动化

23

电子信息工程

24

电子科学与技术

25

电子商务

26

国际经济与贸易

3790

27

物流管理

28

工商管理

29

会计学

30

市场营销

31

财务管理

32

英语

33

日语

34

法学

35

公共事业管理

36

商务英语

5000

37

体育教育

4250

3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9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020

科技艺术学院

41

科院特色专业(陶艺、陶设、雕塑)

14000

42

科院艺术类和理工类(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热能及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体育教育,电子商务)

10000

43

科院文史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日语)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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