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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关于收缴学杂费的通知
时间:2010-08-30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位同学

为方便各位同学缴纳学杂费,现就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将采取委托银行代收、现金缴纳、POS机刷卡等方式收缴学杂费;

2、缴费时间:暂定为2010829日至2010919日,95日为新生报到现场布置,暂停收费,新生报到期间(96日—7日),老生可到新生报到现场交费;

3、收费地点:新校区设在计划财务处收费结算中心(行政楼203),老校区设在老区计财处办公室(医务所楼上),96-7日,新校区设在一食堂二楼,老校区设在体育馆;

3、如有同学存折(卡)已挂失或已更换,请到建设银行蓝天支行(新厂公交车站对面)或农业银行南安分理处(新校区出门往左200米)办理新的缴费存折(卡),并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结算中心(行政楼203)登记。

 

景德镇陶瓷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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