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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组织部】公 示
时间:2010-10-12  点击:[]  作者:  来源: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轮处级干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组织考察、校党委20101011会议研究,以下22位同志试用期满,试用合格,拟正式任命(聘任):

姓 名

拟正式任命(聘任)岗位

杨志民

党委统战部部长

王海波

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蒋方乐

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设计艺术学院院长

 

科研校产处处长

王艳香

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与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主任

李月明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吴南星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院长

于保春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团委副书记

 

教务处副处长

 

教务处副处长

 

科研校产处副处长

占松青

保卫处副处长

汪永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陈云霞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陈丽萍

陶瓷美术学院副院长

 

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

胡跃辉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

陈世伟

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

 

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

 

科技艺术学院副院长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自2010101220101019,凡对以22位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或有严重问题不宜提拔任用反映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院纪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校党委组织部、纪委 联系电话:84997328489252

联系信箱:党委组织部tcxyzzb@163.com

特此公示

 

 

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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