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按照教育部《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0]334号),教育部启动了2011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育部重点项目鼓励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申请者必须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 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或下载。
二、注意事项
学科代码需准确填写,项目基本信息需填写完整,上级主管部门填江西省教育厅,电话0791-6227564,联系人:彭宏博,E-mail:kjc@jxedu.gov.cn。学校户名、开户行、帐号要准确填写。《申请书》排版应规范、美观。
请欲申报的老师使用最新项目申请书(2008版本)进行申报,教技司[2010]334号等文件可到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重点项目教育部资助2万元/项,省教育厅和高校按1:2:2的比例配套,经费共10万元/项。
三、申报方法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项,请欲申报的科研人员于2010年10月27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份报科研校产处。届时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一人向省教育厅推荐。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8499229 13307982332
科研校产处
2010-10-18
上一篇:【科研处】关于补充申报2010年度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本学期开设辅修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