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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对郭玮等八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10-11-17  点击:[]  作者:  来源:

        设计艺术学院2005装潢艺术设计专业(4)班学生

20071125日起休学至今

       人文社科学院2005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班学生

    2007521起休学至今

肖楠楠     人文社科学院2005级法学专业(1)班学生

    2006710起休学至今

张建毅      人文社科学院2005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2006915起休学至今

梁永红      人文社科学院2005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2007611起休学至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5级硅酸盐工艺专业(2)班学生

    200696起休学至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5级硅酸盐工艺专业(1)班学生

    200736起休学至今

        工商学院200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班学生

    2006910起休学至今

以上八位同学在休学期满后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且学生所在院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未果。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该八位学生已符合退学条件。

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拟给予郭玮、马瑾、肖楠楠、张建毅、梁永红、尚勇、戴伟、杨雪等八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以上八位学生对学院作出的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申述,我院将按上述决定予以处理。

 

景德镇陶瓷学院

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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