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玮 男 设计艺术学院2005级装潢艺术设计专业(4)班学生
自2007年11月25日起休学至今
马 瑾 女 人文社科学院2005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班学生
自2007年5月21日起休学至今
肖楠楠 女 人文社科学院2005级法学专业(1)班学生
自2006年7月10日起休学至今
张建毅 男 人文社科学院2005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自2006年9月15日起休学至今
梁永红 男 人文社科学院2005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自2007年6月11日起休学至今
尚 勇 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5级硅酸盐工艺专业(2)班学生
自2006年9月6日起休学至今
戴 伟 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5级硅酸盐工艺专业(1)班学生
自2007年3月6日起休学至今
杨 雪 女 工商学院200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班学生
自2006年9月10日起休学至今
以上八位同学在休学期满后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且学生所在院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未果。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该八位学生已符合退学条件。
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拟给予郭玮、马瑾、肖楠楠、张建毅、梁永红、尚勇、戴伟、杨雪等八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以上八位学生对学院作出的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申述,我院将按上述决定予以处理。
景德镇陶瓷学院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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