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各教学分院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卫生防疫、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性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并请将值班安排分别报院办、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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