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04]129号)并结合省教育厅新的教改项目管理精神,本学期将分别对省(校)级教改课题进行结题,结题形式采用会议答辩方式进行。省级课题暂定于四月底结题,校级课题定于省级结题后的两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课题主持人)请相关课题组成员于四月十五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省、校级课题名称相同的课题可以只参加省级课题结题(只需交省级结题材料),结题通过后校级课题等同通过,具体事宜如下:
1、请课题建设期已满或逾期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按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一)或按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二)。省级教改项目需交200元评审费(省教育厅收取)。
2、请注意:所有的纸质材料都要双面打印、复印,除课题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一份。同时集体结题时要提供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内容的汇报用PPT,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jwcjgk@126.com。
3、课题如不能按时完成,四月八日前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说明未能按时结题的原因、课题目前的进展情况及今后工作的安排。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是超过结题规定时间(立项时间至今两年)仍未结题的项目,在其完成该项目结题前,项目主持人申报的省(校)级教改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 俊 联系电话:8499659(39659)
特此通知!
附件一: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应材料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应材料
注:附件可从教务处网站或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材料时“附件”等字样去掉。
二○一一年 三 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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