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教研室:
为了认真贯彻教高[2007]1号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2008年江西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我校将继续实施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制度,现就2011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范围
1、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主要范围参照2011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一)。
2、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范围重点是: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与设计、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应用研究;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课程建设、新型师生关系构建中的应用研究;高校基础课教学、大学公共英语与“双语教学改革研究”;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的研究与应用;高校实验实践教学研究。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教改立项采取课题组申请,院(部)推荐,学校评审后确定。(申请课题研究方向与立项指南指导范围一致将予以优先资助)
2、申请者认真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或《景德镇陶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三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经院(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4月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三、申报条件:
1、目前承担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任务者,原则上通过结题后,方可申报2011年的立项课题;
2、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基金项目一般为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4、对获准立项课题,教务处将优先受理其申报2011年江西省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5、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课题。
联系人:罗 俊 联系电话:8499659(39659)
附件一:《2011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三:《景德镇陶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
说明:附件可以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
二○一一 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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