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请通知本部门职工认真填报2010-2011学年的教学课时和2010年度的教学科研积分,以便学校能按时发放校内津贴。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11.3.20前 |
1、各教学单位上报每个教研室(实验室)、行政直属教研室减免学时人员名单及每人相应的减免学时数给人事处审核、存档 |
教学标准学时 |
2、各教学单位上报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名单给人事处审核、存档 |
3、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师标准学时数给教务处审核 |
4、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学年第一学期末教师出、改卷费给教务处审核 |
2011.3.31前 |
1、各教学单位把所有关于教研方面业绩的《2010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教研工作绩效量化积分个人统计表》交给教务处汇总 |
综合工作量化积分 |
2011.4.10前 |
2、全院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填写好《2010年景德镇陶瓷学院科研绩效积分统计表》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统计 |
2011.4.10—4.30 |
3、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教师的综合工作绩效量化积分进行统计和审核,并将结果汇总分别交科研处(科研方面业绩)、教务处(教研方面业绩)进一步审定,具体安排见科研处、教务处通知 |
2011.5.15前 |
4、科研处、教务处将审核结果归口至人事处统计汇总 |
2011.5.30前 |
5、人事处将统计审核结果反馈至各教学单位审核
6、人事处计算出教师的绩效津贴 |
2011.7前 |
7、报院党委审批拟定岗位,10月份执行新的岗位津贴 |
注:1、教学标准学时计算与审核程序:
(1)各教学单位上报教学报批书至教务处审批
(2)各教学单位以批复的报批书为准按方案计算本部门各教师的标准学时数
(3)各教学单位将标准学时数汇总统计归口至教务处审核
(4)人事处以经教务处审核的标准学时为准计算津贴。
2、综合工作量化积分统计与审核程序:
(1)各教师填写《综合工作量化积分统计表》
(2)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的教师业绩情况进行审核统计
(3)科研方面的业绩报科研处核定、教研方面的业绩报教务处核定
(4)经科研处、教务处核定的量化积分归口人事处统计。(请全院教职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好《教学科研岗绩效量化积分统计表》交至相关部门审核,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3、岗位评聘程序:(1)人事处将经审核的各教师业绩结果及拟定岗位级别反馈到各院系校核
(2)校核后报人事处进一步审核汇总报党委会审批
(3)正式聘任。
4、各部门联系责任人: 人事处——杨文龙
教务处——张 翔
科研处——吴丽清
各院系——各院系教学秘书
人事处
2011年3月7日
附:
1、2010年景德镇陶瓷学院科研绩效积分统计表(交科研处)
2、2010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学科研岗绩效量化积分个人统计表(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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