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假日办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整至5月2日(星期一)。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各学院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卫生防疫、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并请将值班安排分别报院办、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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