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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报送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12-31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部门、学院(部、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统筹做好2025年因公出访工作,请各部门、学院(部、系)结合本单位对外合作交流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认真制定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现就报送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出国及赴港澳的工作访问、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短期讲学、出席国际会议等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

二、报送类别

(一)公务访问团组,包括执行校(院)际交流、海外引才、合作洽谈、招生宣传等。

(二)学术交流团组,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三、报送要求

(一)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严禁安排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出访。

(二)坚持“力行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出访任务应坚持成果导向,注重出访成效,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三)各单位年度出访计划经批准后,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的,在本单位年度出访计划总量中进行调整。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进行认真审核,计划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1月6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71419658@qq.com,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上报学校,逾期未报,视为本单位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联系人:黄琨(研究生楼234) 联系电话:8499600

附件:1、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

2、2025年度因公赴港澳计划申报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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