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团总支,研究生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项目,是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赛事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设立的又一项规格高、影响大、参与广泛的重要赛事。它是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群众性的广告策划创意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激发当代大学生的创意灵感,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操作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检验高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2005年、2007和2009年已经成功举办了三次,颁奖会两度放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为进一步展现江西省高校学生的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促进全省高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同时,为促进我省创意产业、动漫业、软件业、设计业、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做出贡献,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江西赛区比赛,校团委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景德镇陶瓷学院选拔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1年4月—2011年6月
二、主办单位
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
设计艺术学院团总支、陶瓷美术学院团总支、工商学院团总支
四、参赛对象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
五、组织机构
大赛成立领导小组,由校团委领导及主办、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规定
参赛作品必须统一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指定的选题和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背景资料进行创作,选题请登录全国官方网(http://www.sun-ada.net/和或江西赛区网http://jxada.cbxy.com)下载。
(二)参赛作品类别
1、平面广告作品(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作品)
2、影视广告作品
3、广播广告作品
4、网络广告作品(包括Flash动画广告、网页形象页面)
5、广告策划案作品
6、公益广告作品(FA平面广告、FB影视广告、FC广播广告、FD网络广告、FE广告策划案)
(三)参赛作品标准
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
(四)作品规格及要求
1、平面广告作品:
(1)打印为A3(297×420mm)规格,并装裱在350×500mm黑卡纸或白卡纸上。每件作品上交1份。
(2)附作品光盘一张(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300dpi)。
2、影视广告作品:
(1)用数码摄像机(DV机)或更高级别摄像机拍摄。
(2)用电脑剪辑成片,时间不得超过30秒。
(3)统一制成AVI格式(不压缩),输入光盘,作品前需有5秒倒计时。需完成配音和配乐。
(4)作品片头附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作品篇名。
3、广播广告作品:
参赛作品编辑后刻制在光盘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
4、网络广告作品:
(1)Flash动画广告
动画广告 swf文件格式,文件不超过3MB,时间不得超过30秒,系列作品不得超过三件,配音乐,动画制作成24桢/秒。
(2)网页形象页面广告
根据选题制作网页形象页面,尺寸:800 X 600 Pixel或1024 X 768 Pixel,HTML格式。页面形式自由创作,可以包含Gif或Flash格式的横幅广告。要求页面中的PNG、JPEG、Gif图片或Flash动画链接完整,不加背景音乐,站点文件夹不超过1MB。
如有特殊字体设计,请制作在链接图片中,或者将字体文件(TTF格式)刻入递交光盘中。
5、广告策划案作品:
(1)策划书内容要求:
①内容提要
②市场环境分析
③营销提案
④创意设计提案
⑤媒介提案
⑥广告预算等内容
(2)策划书的格式要求:
①策划案打印为A4纸,左右边距31.7mm,上下边距25.4mm,正文:宋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
②篇幅不得超过30页。
③不提倡豪华包装。
④数据资料翔实,引用数据资料需注明出处,调查表格原件附后。
6、公益广告
本类参赛标准,按平面、影视、广播、网络、策划案等各类标准的相应要求执行。
七、参赛方式
1、参赛作品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完成,也可以是多个学生合作完成。2011年6月10日前作品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2、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广告策划案、影视广告不得超过5人),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作品不得超过2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3人。
3、鼓励陶瓷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工商学院等相关专业学生积极参加。
八、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评审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秀奖20名。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