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外事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把握学校教育国际化现状,助推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学校国际交流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就我校师生持因私证件赴国(境)外访问交流报备通知如下:
一、报备事务类型
1.在职教职工持因私证件赴国(境)外开展访问交流、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报告会、展览会,长短期留学、攻读研究生学位等。
2.学生赴国(境)外开展访问交流、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报告会、展览会、夏令营、冬令营,实习、任职等。
二、报备程序
出访人员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持因私证件赴国(境)外访问交流备案表》(附件1),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行前报备,并进行行前教育;处级领导干部需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附件 2),履行审批程序后提交党委组织部并借取因私护照出行。
联系人:黄琨(研究生楼234),联系电话:849960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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