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购单位:
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于11月第三周左右召开2023年第九次招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政府采购(含校内集中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须在11月9日前提交至资产管理处(招采中心)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提请会议审议。
注:按照学校要求,《采购需求调查报告》、《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大型货物服务申购论证报告》、《货物服务申购单》等模板已更新,各申购单位务必使用更新后的模板。详见“http://sbc.jci.edu.cn/info/1005/1424.htm”的附件下载。
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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