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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做好江西省优势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5-20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规划(2009-2012年)》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省内有关企业遴选和组建一批省级优势技术创新团队。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省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风能与核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及新医药、绿色食品、文化及创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相关企业。

二、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创新方向。技术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10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及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其创新工作具有开拓性和前瞻性,并具有特色和优势。

2、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所在企业拥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本行业中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有较为著名的自主品牌,并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有明确目标和可行规划。对预期成果特别是重大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形式、水平、效益以及计划进度明确、具体、可行。

4、具有高素质领军人才和团队。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且具备良好的“学术眼力、管理能力、人格魅力、胆识魄力”等综合素质,政治品质优良,学术造诣深厚,必须是本学科、本领域公认的、成就卓著的专家学者,具备在全省范围内整合本学科的人才、技术和科研条件资源的能力,形成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开放式创新团队,并带领团队不断取得创新突破,推动和引领该学科的发展。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同一团队领军人才不得申报两个及以上技术创新团队。

5、具备较好的支撑条件和创新环境。具有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人才和技术装备基础,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主管部门和牵头单位有扶持团队建设的环境和措施;牵头单位在经费和政策配套等方面有承诺;合作单位责、权、利明确。

三、有关要求

1、新组建的创新团队名称和研究方向不能和已认定的技术创新团队(见附件1)相同或相近,且已认定的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不能再次申报。

2、企业领军人才申报的技术创新团队须按照《江西省优势技术创新团队推荐书》(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3、报送材料:提交的《推荐书》应先到团队牵头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推荐书》一式4份(含电子文档)和其他附件材料(见推荐书中填表说明)的复印件合订本1份报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4、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610

联系人:程磊

联系电话:8499229

 

附件:1.认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名单

2.江西省优势技术创新团队推荐书

 

科研处

20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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