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全省2010年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我校的工作特点,布署我校2011年的职称评聘工作。
1、个人申报。请今年要求申报职称的同志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申请需经部门领导签字)。递交申请同时交承诺书一份:承诺自己如果评上职称且在学校需要时保证在陶院工作五年以上。按赣人字[2004]105号的收费标准,收资格审查费:高级40元、中级25元、初级10元。
2、自行整理申报材料。可在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http://www3.jci.edu.cn/renshichu/home.asp下载《景德镇陶瓷学院职称评审资格条件》、《职称相关表格》。申报者要严格对照《江西省“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的条件填写表格,《资格评审表》和《资格审查表》用B5纸双面打印;“论文”如为核心刊物、SCI和EI收录的要进行标注;将完全符合的条件填在栏目的前面,其它业绩材料填在后面,并标注“其它业绩材料”以示区分;支撑材料同样要将完全符合的业绩材料装订成一本,“其它业绩材料”另装订成一本。所有业绩材料均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在送审表上审核即可)。
3、送交申报材料。申报职称者请于7月8日将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学校按照程序将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一律不得补报。
根据赣人社字【2011】223号文件精神,申报2011年职称者,其学历、学位、业绩终算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工作年限、资格、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从2012年起申报职称者,其资历、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计算,终算时间为申报评审前一年的12月31日。
4、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各院系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栏目中写出祥细意见。
5、资格审查。学校在8月20日前进行高级职称资格审查,整理材料报省职称办。
6、评审工作。学校在11月底前进行学校内的评审工作。
请各院部门按照以上安排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6.24
附:评审表、送审表填写要求
附:评审表、送审表填写要求(教师、实验系列)
一、 专业技术技术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对照各级别资格条件的要求按顺序填写,内容为:
1、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的论文;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课程名称+授课时段+总课时数+年均课时数)。支撑材料为经教务处审核盖章的课表(其他教学环节的工作由各院系和教务处出具证明);
3、教学效果: 教学质量评估(优秀或良好)+获得年月;
4、概述从事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
5、如担任过研究生导师,由研究生处出具证明;
6、如是从事管理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者,叙述所取得突出成绩;
7、申报讲师者,在任现职期间,服从学院安排,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由各院系党总支和学工处出具证明。
其中 (教研教改论文、教学工作量证明、教学质量评估、担任班主任证明等)列入符合条件的主要业绩材料目录的后面,一并装订。
二、 业绩条件
1、获奖:作品或项目名称+获奖年份+获奖类别全称+颁奖单位+排名;
2、已结题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完成)+项目下达部门和类型全称+项目名称+结题时间+排名;
3、在研项目:(主持或参与)+项目下达部门和类型全称+项目名称+立项时间+排名+在研;
三、 论文、论著条件
1、论文:论文名称+杂志名称+发表年份及期数+排名+(SCI、EI收入、核心期刊);核心期刊必须注明类别。
2、论著:排名(主编、副主编、参编)+书名+出版社名称+出版年月+本人编写字数。
四、表四论文(论著)和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
凡达不到申报资格条件所规定层次、级别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项目)及其它业绩材料不需填入此表。
五、 支撑材料装订要求
1、支撑材料装订成两本:“主要业绩材料”和“其它业绩材料”;如装订
成一本,必须将主要业绩和其它业绩材料区分开。
2、“主要业绩材料”是指达到申报资格条件所规定层次、级别的论文(论
著)、科研课题(项目、获奖);另外技术质量(能力、水平)条件中的(教研教改论文、教学工作量证明、教学质量评估、担任班主任证明等)列入符合条件的主要业绩材料目录的后面,一并装订。
3、“其它业绩材料”是指达不到申报资格条件所规定层次、级别的论文(论
著)、科研课题(项目、获奖,含在研课题)等其它业绩材料;单独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