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港澳办<关于协助转发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有关资料的函>的通知》的通知,请各学院(部、系)、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进行申报,于2022年11月23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名单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再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报送至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黄琨(行政楼403) 联系电话:8499600
附件:关于转发省港澳办《关于协助转发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有关资料的函》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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