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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申请在新校区教工4号楼过渡的通知
时间:2011-07-06  点击:[]  作者:  来源:

有关青年教工:

为了帮助已婚的青年教工过渡居住,日前校党委已研究制定了《关于新校区教工4号楼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景陶院发[2011]70号)。请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过渡居住的申请报告,于712前到人事处行政楼(511唐建华老师处报名。

人事处将汇同后勤处、基建处进行资格审核和积分统计,并接受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请有关部门(院部)做好通知和组织工作。

附:关于新校区教工4号楼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

 

 

                                                人事处

20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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