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财务处】关于2011-2012年学杂费缴纳的通知
时间:2011-07-04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院系,全体200820092011级同学:

为方便各位同学缴纳2011-2012年学杂费,现就相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12011-2012学年学杂费缴纳将采取委托银行代收、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

2、由于学校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未缴费的同学不能进行电子注册,为不影响同学们届时电子注册工作(电子注册工作相关安排教务处会另行下通知),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开学后一周内将学杂费缴清。

请同学们在2011825日前将学杂费缴存学校代发个人银行账号,我们将从2011828开始委托银行代收,缴费收据将在开学后发放到各院系,请各位同学直接到院系领取;

学费存入方式:当地有建行或农行网点的,可直接携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存入。当地没有建行或农行网点的,可以在任一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电子汇兑业务。请按以下提示认真填写:

1)农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浮梁南安分理处。

      号: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人:学生本人姓名。

2)建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蓝天支行。

      号:本人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人:学生本人姓名。

3、从2011829开始至201191297为新生现场收费准备,不收取老生学费),新老校区各设置一个收费点,新校区设在计财处办公室(行政楼203),老校区设在老区财务办公室(医务所楼上)(98-9日在新生收费点),届时受理现金和POS机刷卡方式进行缴费;

4、如果有同学个人存折(卡)已挂失或已更换,请到建设银行新厂支行或农业银行湘湖南安分理处办理新的缴费存折或卡,并在放假前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结算中心(行政楼203)登记,以方便及时顺利缴纳学杂费。

52011-2012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见附件)

 

学生收费领导小组

201174

 

 

 

 

 

附件1:本部各专业2011-2012学年收费项目明细表

专业名称

合计(元)

学费

住宿费

教材费

应用物理学(光伏材料)

5420/5220

4020

800-1000

400

材料物理

材料化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环境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商务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计算科学

5650/5450

4250

4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体育教育

绘画

10600/10400

9200

400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与工程)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陶艺)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动画

工业设计

国际经济与贸易

5190/4990

3790

400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

法学

公共事业管理

英语

日语

 


 

附件2:科技艺术学院各专业2011-2012学年收费项目明细表

专业名称

合计

(元)

学费

(元)

住宿费

(元)

教材费

(元)

法学

9200/9400

8000

800-1000

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英语

日语

工业设计

11200/11400

10000

动画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15200/15400

14000

艺术设计(陶艺)

雕塑(工艺雕塑)

雕塑(环境雕塑)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1200/11400

10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电子商务

热能与动力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体育教育

上一篇:【财务处】关于2011-2012年学杂费缴纳的通知
下一篇:【统战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