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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2011年院自选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1-09-02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科研人员:

2011年度院自选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40岁以下,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下,硕士学历(含硕士)以下;

二、 凡承担院自选课题(含硕士启动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全脱产在外单位学习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一旦获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结题时,工科项目要求至少发表收录论文一篇;文科项目要求至少发表核心论文一篇。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科研人员于2011915日前将申报书一份及电子稿报送至科研校产处。

联系人:程磊

联系电话:0798-8499229    13979835640

 

附件1:工科项目申请书

附件2:文科项目申请书

 

科研校产处

20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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