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研人员:
2011年度院自选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40岁以下,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下,硕士学历(含硕士)以下;
二、 凡承担院自选课题(含硕士启动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全脱产在外单位学习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一旦获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结题时,工科项目要求至少发表收录论文一篇;文科项目要求至少发表核心论文一篇。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科研人员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申报书一份及电子稿报送至科研校产处。
联系人:程磊
联系电话:0798-8499229 13979835640
附件1:工科项目申请书
附件2:文科项目申请书
科研校产处
20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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