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分院:
根据学校安排,为了解新学期教职工的到岗情况,以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请各部门、教学分院(部)接通知后,将本部门实际到岗、脱产学习、事假、产假、病假等相关情况的人数及名单进行汇总,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1年9月9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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