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轮科级干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任职条件和工作程序,经组织考察,相关党总支研究,党委组织部部务扩大会决定,并报校党委2011年9月7日会议备案,同意:常成玉等五位同志试用期满一年,试用合格,拟正式聘任其相关科级职务。现公示如下:
类 型 |
姓 名 |
拟任(聘)免岗位 |
试用期
满一年
(任职时间均从2010年7月9日
算起) |
常成玉 |
拟正式聘任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科长 |
褚清松 |
拟正式聘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科长 |
闵 锐 |
拟正式聘任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 |
沈华靖 |
拟正式聘任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 |
艾 军 |
拟正式聘任科技艺术学院招生就业部部长 |
(备注:以上排名以提拔类型和岗位为序。)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自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14日,凡对以上5位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或有严重问题不宜提拔任用反映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党委组织部、纪委 联系电话:8499732、8489252
联系信箱:党委组织部34#(院收发室)、tcxyzzb@163.com(组织部电子邮箱)
特此公示
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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