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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11-14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做好江西省2012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江西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创新规划和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确定任务和目标,江西省科技厅厅编制了《2012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2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由省科技计划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1、网上申报。申报人必须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查阅),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完成网上申报。

2、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科研处统一报送。

二、计划类别

1、科技支撑计划:(1)工业领域(含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的火炬计划);(2)农业领域;(3)社会发展领域;

2、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1)星火计划;(2)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

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4、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1)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2)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3)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

5、基础计划:(1)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2)软科学计划。

三、申报要求

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受理信息系统已对限制性要求进行预设,涉及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推荐单位主要要求如下:

1在研项目总数达到4项者不能申报(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其中,应用开发研究类项目(即: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除外]、软科学计划),不超过2项;基础研究类项目(即: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不超过2项。

2、申报人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3、申报人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计划等按自行要求执行,详见《指南》)。

4、研究类计划主要是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主要是由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

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内资控股企业以及中央在赣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与省外高校和国家级大院大所联合申报。

5、各类计划的个性要求按《指南》执行。

四、报送要求

1、未通过系统软件推荐的项目,对其项目纸质材料不予接受。

2、项目推荐后,一律不准修改项目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1、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软科学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及送交纸质材料时间安排如下(其他计划申报时限详见《指南》):

1)科技支撑计划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30日,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0项;

2)社会发展领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22日,无申报名额限制;

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22日;无申报名额限制;但是申报材料须打印三份,按照《申报书》、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顺序装订成册。

4)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216日。申报要求及装订要求详见《指南》。

5)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216日。我校申报名额为45项。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详见《指南》。

6)软学科申报截止日期为1216日,我校申报指标为5项。

另外,对首次申报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者,请与科研处联系,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联系人:程磊   

  话:0798-8499229

  件:2012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校产处

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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