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1〕20号)的要求,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议、景德镇陶瓷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20名学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初审,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同时初审获奖学生申报材料向全校师生公开,公示期内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阅。
公示日期:10月12日——10月19日
电话:0798——8499101
E-mail:zxk8499101@126.com
办公地点:湘湖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办公室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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