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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党委宣传部】关于评选2021年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时间:2021-06-25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好思政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选树思政课教师先进典型,进一步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景德镇陶瓷大学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本学年承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教学)教师。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坚持教学质量为主、兼顾综合表现。

三、评选标准条件

1.积极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为优秀或进步特别快,得到学校、学院和师生的一致认可。

2.积极参与“陶大思政讲坛”、“思政午餐会”、“课程思政”等思政辅导、交流、答疑与建设活动,效果优良。

3.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和相关学科研究,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规律,主持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工作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运用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好的实效

4.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满2年及以上。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员: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五、评选程序与方法

1.评选名额5人,其中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各占一定比例;

2.评选程序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出推荐人选,经评审小组审核、公示后报校党委研究。

六、表彰奖励

学校将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授予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荣誉,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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