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已启动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建设为契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文科人才,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和专业链良性互动,策应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全面提升我校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
二、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和专业建设,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中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要求确定研究内容,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见附件1)
2.鼓励多学科优势专业联合申报,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文科专业至少申报1项。
三、专家推荐
各教学单位可为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各教学单位专家推荐数量不超过1名,并附专家简历及业绩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时间。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专家个人简历及业绩》盖章纸质版及同版本电子材料(word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2.联系人及电话。李婧,0798-8499659。
具体要求及附件详见OA系统
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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