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至10月份全省各行业领域消防警情通报》显示,2020年前10个月,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发生火灾事故53起,其中,校园火灾32起、学生(教工)宿舍火灾15起;事故救援56起,其中学生(教工)遇险41起,学校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冬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极易发生各类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冬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在我校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春季防火工作,增强责任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消防工作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安全稳定。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立即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排查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已检查过的部门要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进行复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寒假、春节即将来临,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部门要针对冬春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结合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广大师生要学会基本的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常识和技能,学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工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应当和处理复杂情况及危机局面的能力。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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