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全过程质量管理
使用“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实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线上管理。学生﹑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答辩秘书等操作手册的使用方式见附件2。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及工作实施细则,严格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对开题、实施、答辩、归档等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环节的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
二、强化教师工作职责
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应控制在8人以内,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超过规定人数的须提交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批。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与指导,注重对学生良好学术道德、严谨学术规范、科学研究方法的培养与训练。指导教师应通过线下指导,辅助QQ、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对学生开展有效的过程指导,提高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及时解答学生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阶段的指导任务。
三、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各教学单位应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附件3)文件精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严防学术不端行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四、具体工作要求
1.主要工作时间节点如下表:
阶段 |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开题阶段 |
教学单位完成工作动员、课题征集、指导教师遴选、学生选题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学生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 |
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
实施阶段 |
学生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论证等,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或论文写作;教学单位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
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
答辩阶段 |
教学单位于6月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6月8日前报送答辩成绩,完成答辩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
6月8日前 |
评价阶段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质量分析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
6月15日前 |
2.在校外企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单位要与企事业单位协商制定详细的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管理办法,跟踪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及时反馈并解决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加强在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教育,定期检查、落实防疫及食品安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在校外企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须填写《校外毕业设计(论文)信息统计表》(附件4),并于2020年12月11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3.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选题务必结合实际,鼓励与企业联合提出课题。研究类课题应尽可能结合区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设计类课题应结合工程实际,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设计研究。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有条件的专业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与归档,总结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5,归档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6。
工作联系人:汤可宗(短号687439),吴彦乐(短号5373)
具体详情及附件见学校OA办公系统。
教务处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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