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轮科级干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规定的基本原则、任职条件和程序,经民主测评、竞岗演说、组织考察,校党委2012年11月28日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任以下两位同志为副科级干部。现公示如下:
田书栋,男,1983年11月生,河北邢台人,中共党员。2003年9月-2007年7月,就读于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7月至今,在景德镇陶瓷学院工作,其间:2007年7-2012年10月,在学生工作处宿舍教室管理科工作;2012年11月至今,在基建处工作。拟聘任其为基建处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金强,男,1975年3月生,安徽池州人。1993年9月-1997年7月,就读于南昌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8月-2003年8月,在景德镇市校建办工作;2003年8月至今,在景德镇陶瓷学院基建处工作。拟聘任其为基建处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按照文件规定,自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5日,凡对以上两位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或有严重问题不宜提拔任用反映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党委组织部、纪委
联系电话:8499732、8499252
联系信箱: tcxyzzb@163.com
特此公示
党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28日
上一篇:【保卫处】通告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审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