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上午经专家评审,推荐“材料工程实验中心”到省高教评估所参评“十二五”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特此公示。
公示三天,公示期: 2013 年4月4日至 2013年4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教务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反映。如无异议,在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下,评审材料将于4月7日上报省教育厅。
教务处与纪委联系电话:8499659,8489252。
教务处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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