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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综治办 保卫处】关于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的通知
时间:2018-03-30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配合正在开展的校园环境大整治,规范校园车辆停放,巩固本科教学评估成果,经研究,2018年4月9日起保卫处将规范下列区域停车秩序

1、研究生楼周边道路禁止停车,在研究生大楼上班、上课教职工、学生车辆停放在研究生大楼中心停车场;

2、A字楼(行政楼)B字楼之间两条主干道路实行单边停车

3二超市门前主干道(天桥下)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在本科艺术大楼地下停车场;

5、陶瓷美术学院至二食堂天桥主干道上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在设计艺术学院(科艺楼)停车场或本科艺术大楼地下停车场;

6、工程实训中心门口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在工程实训中心院内;

7、学生宿舍区域内的车辆(含电动车)按照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8、校大门内外广场禁止停放车辆。

保卫处将安排人员不定时巡逻检查,对未按规定停放的教职工、学生车辆通报所在部门、学院。此项工作与校内综治考评相挂钩。请各学院、各部门及时传达通知要求。

特此通知!

 

综治办 保卫处

                                2018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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