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目标,现就做好2013~2014学年教师引进、培养、外聘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院(部)结合本部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对本院(部)师资队伍进行认真分析,提出2013~2014学年教师引进、培养(研修、攻读博士学位)计划,于2013年5月17日前报人事处。
2、根据《关于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的暂行办法》(景陶院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当教学部门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急需聘用教师满足教学工作或目前本校教师难以满足教学需要新专业开设的新课程的,可适量聘用一些外聘教师。请各院(部)严把外聘教师资格审查关,按文件要求的“外聘教师审批程”试行聘用,并将下学年拟聘教师的有关材料于6月10日前报人事处。
3、凡未列入计划的、个别申报培养(外聘)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附: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一:拟进教师计划分析.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师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三:推荐攻读博士人员信息汇总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四:推荐国内外研修人员信息汇总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五:景德镇陶瓷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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