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关于2013-2014年学杂费缴纳的通知
时间:2013-06-24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各院系,全体201020112012级同学:

为方便各位同学缴纳2013-2014年学杂费,现就相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12013-2014学年学杂费缴纳将采取委托银行代收、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

2、由于学校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未缴费的同学不能进行电子注册,为不影响同学们届时电子注册工作(电子注册工作相关安排教务处会另行下通知),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开学后一周内将学杂费缴清。

请同学们在2013825日前将学杂费缴存学校代发个人银行账号,我们将从2013828开始委托银行代收,缴费收据将在开学后发放到各院系,请各位同学直接到院系领取;

学费存入方式:当地有银行网点的,可直接携在学校计财处已登记的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存入。当地没有网点的,可以在任一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电子汇兑业务。请按以下提示认真填写:

1)农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浮梁南安分理处。

      号: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人:学生本人姓名。

2)建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蓝天支行。

      号:本人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人:学生本人姓名。

3)工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景德镇分行新厂支行

      号:本人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人:学生本人姓名。

4)中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银行景德镇分行昌南支行

      号:本人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人:学生本人姓名。

3、收费时间安排:

1)新校区:从开学前一天开始至2013915(新生收费期间及前一天不收取老生学费);

2)老校区:从201399开始至2013922(新生收费期间及前一天不收取老生学费);收费地点设在老区财务办公室(医务所楼上)

3)上述时间内受理现金和POS机刷卡方式进行缴费;新区915号以后,老区923号以后请同学们直接将学费存入银行卡,委托银行统一批扣或持银行卡直接到计划财务处刷卡缴费,不再受理现金业务(刷卡不收手续费)

4、如果有同学个人存折(卡)已挂失或已更换,请到指定的银行办理新的缴费存折或卡,并在放假前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结算中心(行政楼203)登记,以方便及时顺利缴纳学杂费。

52013-2014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见附件)

附件:各专业2013-2014学年老生收费项目明细表

  

 

 

院学生收费领导小组

2013624

 

 

上一篇:【党委组织部】通 知
下一篇:【武装部】关于在高校网发布“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四十问”的通知